本公司于2012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披露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4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潍民初字第 204 号]。一审判决结果为:被告潍坊巨龙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尚欠工程款 15,606,839.81 元,支付相应工程款利息5,925,435.45 元,本公司不承担,详情请参看公告(公告编号:)。
在沃尔玛、家乐福等大型超市内,查看了青岛、长城、张裕、金六福等十个酒品牌,只有青岛纯生、崂山啤酒等少数啤酒上标有“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的警示语,白酒中只有北京二锅头、绍兴女儿红在瓶身背后注明警示语,红酒中还没有发现有警示语的品牌。
楼市新*利好一线城市 但三四线才是重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