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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县府


用了将近一年时间,农民王幸福自费秘查230起XX县的暴力征税事件。这个县的领导对王幸福的“全面调查和监督表示感谢”,似乎表现了这个县“公仆”的“胸怀”和负责精神。然而,反复品味,不由得生出几个疑问来。


    第一,这个县野蛮征税是普遍现象。仅是王幸福调查到的暴力征税案例就遍及13个乡镇,被殴打、被非法拘禁、被游街、被抢粮抢物的农民就有203户,其中被强迫“脱掉大衣和棉鞋、跪水泥地”而被“收拾”的更是触目惊心,这些还只是“露出了冰山一角”。既然是“被打砸抢的农民无一例是真正抗税”,而是遭受暴力征税,这个县的“公仆”们是听不到民间疾苦,还是听了下边汇报就认定是“暴力抗税”?是“足不出府”闭目塞听,还是装聋作哑听而不闻?无论是何种情况,“公仆”们应该承担的责任是毫无疑问的。然而,通篇报道就没有一丝儿自责,更遑论什么“引咎”了。封建社会当官,还有句“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你们该去干什么呢?


    第二,王幸福反映暴力征税被揭露出来之后,“公仆”们是真改还是假改?如果不是王幸福反映的问题“引起了国家税务总局、省农监办等部门的高度重视”,你们会站出来给农民讲话吗?笔者之所以这么质疑,是看到你们并不想真正落实中央的农村*策。要不然,王幸福按照中央《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中办发[2002]19号),向县里提出“处理相关责任人”,提出“对被打伤的农民按国家伤残标准给予经济补偿”,以及要求“个别拒不退赔款物的乡镇领导给予必要处分”等等,县里怎么就“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正面答复”呢?是对农民受害者的漠视,还是明里保护农民却暗里纵容违法“公仆”呢?


    第三,对王幸福是真的爱惜这个人才,还是别有用心呢?王幸福对于不把中央农村*策放在眼里的某些“公仆”,是不好“对付”的。一般农民遭受暴力征税是不敢说的,“怕说了也白说,再遭打击报复”。可王幸福不怕,秘查过程中,饿了就吃点自带的馒头和方便面,渴了就找农家讨碗水。可在他调查过程中,本县寄材料担心被扣押,就跑到外县去发。还硬是把他儿子在外地当厨师积攒的两万元也花了个精光。现在给了王幸福一次性3000元的“调查补偿费”,还聘请他为“税收监督员”,每月给他1200元工资。在这同时,却不去花力气去整顿乡镇干部和基层税收员。良好的税收行*作风是不是因为额外录用了一个王幸福就可以使面貌发生根本变化?这就不能不使人产生疑问,如此作为是不是有更多的作秀成分,如同浙江某市搞什么“民情日记”?是不是因为王幸福直书而惊动中央,聘请王幸福而作眼于轰动效应?


    笔者倒要建议,不妨好好学学《行*许可法》,依法行*,这才能打造出一个真正的服务型*府,受到人民拥护的*府。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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